京山县政府大院内有一座碑亭,亭中立一石碑,曰“戒石铭碑”,碑的正面刻四言十六字,即戒石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碑的背面镌刻《重建戒石铭碑记》。
戒石铭是古代戒饬官吏的令箴,源自五代后蜀第二代君主孟昶所撰《戒谕辞》。《戒谕辞》每句四言,共二十四句,九十六字;用以劝诫官吏常念百姓衣食父母之恩,为官务必清正廉洁。戒石铭始于后蜀,兴于赵宋。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总结前朝兴衰得失教训,认真研选孟昶《戒谕辞》,从其中挑出核心内容四句十六字,颁于州县,刻碑为戒,从此世代沿袭,天下皆知。京山县戒石铭碑原立于县衙前仪门内,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知县罗向辰于县衙前揽秀楼重建此碑,后于战乱中碑石断裂。清光绪元年重修县衙时,知县遂复将石碑置于县衙,直到新中国建立之初尚存。清代《京山县志》对此有记载。
时移境迁,旧衙拆除,戒石碑下落不明。然中国古代的廉政文化已漂洋过海,传诸东瀛。戒石铭碑文于乾隆年间传入日本。宽延二年(1749),日本国福岛县二本松藩王丹羽高宽,将十六字碑文刻于该市霞城公园内一巨石上,将其作为藩政官员的座右铭,后又谱成歌曲,令政府公务人员每日上班前吟唱,延续至今不辍。1935年,日本政府将该石刻定为“国史迹”(即国家级保护文物)。抗日战争时期,京山县日本占领军中一名来自二本松的士兵松田中治,于京山旧县衙前见到该石碑,对碑文与家乡公园石刻完全相同颇为惊奇,遂在碑侧留影。1989年是日本二本松戒石铭刻240周年,该市上下对此一为本市赢得荣耀的国史迹分外重视,拟隆重纪念,由此引发学者文人及政府官员对此追根溯源的念头,因而日本士兵从京山带回的照片被发现。1988年4月,京山县政府收到来自东瀛的飞鸿传书及新老照片若干幅,请求寻找戒石碑真迹。京山县城多位老者回忆少时见到过此碑,从光绪八年《京山县志》中找到了戒石铭碑的记载。
因戒石铭碑之缘,京山县与二本松市开始鸿雁传书。1989年2月,二本松市市长大河内鹰一行访问京山,表示欲赠款京山重建戒石铭碑。同年8月,县府大院戒石铭碑亭正式建成。不久,县政府又在城南
京山戒石铭碑,是中华廉洁精神的象征,是中国廉政文化的形象代表,是中国廉政教育的有效形式。其穿越时空,播扬中外,绵延古今,在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的今天,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