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市开始受理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各县市区在辖区内选定申报项目后上报市文体局,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申报市级名录必须是县(市、区)政府公布的保护名录。
建立名录体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任务,我市目前已公布市级名录项目10项,入选省级名录2项。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必须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定义,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文化空间指按照民间传统习惯的固定时间和场所举行的传统的、综合性的民间文化活动,如庙会、歌圩、传统节日庆典等。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人提醒各县市区,推荐的申报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能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在当地有较大影响,且处于濒危状态,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符合条件的项目即可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里需写明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含代表性传承人)、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保护计划等,也可辅以录像资料等加以说明,所有申报材料要在本月底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