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原荆门县发行可在全县循环使用的通用粮票。近日,2枚印制“通用粮票”的印模被荆门市档案馆征集入馆。
粮票是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各级政府印制发行,用于购买粮食及粮食制品的证券,是一段生活的写真。市档案馆收藏的这两枚“通用粮票”印模长约6.8厘米,宽约3.5厘米,印模上印有“荆门县通用粮票”字样,还绘有农民收获粮食的场景,印模上的面值分别为半市斤和一市斤。两块印模线条流畅,凹凸分明,保存完好。
资料记载,1955年初,我国在农村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后,于当年8月25日颁布《关于市镇粮食定量供应的暂行办法》,当时的粮食部出台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凭证印刷使用暂行办法》。根据上述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粮食部门有权印制发行全国、省内和市县通用粮票。1961年,荆门县正式发行可在全县循环使用的通用粮票。
1980年6月,当时的粮食部下发文件停止粮票流通,荆门通用粮票前后共流通19年。
文章来源荆门晚报